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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伦斯有“让人心跳加快的能力”

南大社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21-11-06


D. H. 劳伦斯,20世纪英美文坛举足轻重、独树一帜的经典作家。他那“离经叛道”的作品因其大胆的情爱描写在当时惊世骇俗,如今读来依然璀璨夺目。他对人类灵魂深处的不懈探索,对人与自然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哲学思考,以及其深邃唯美、充满生命力的文字,无不让后人对这位文坛天才啧啧称奇。


美国著名传记作家杰弗里•迈耶斯,生动细致地叙述了劳伦斯颠沛流离又足够传奇的一生,爬梳了他的病史,罗列了诸多深具影响力的劳伦斯研究资料,同时对其作品追根溯源,试图以此证明进行创作的艺术家与那个活生生的人之间没有界限。


《虹》是劳伦斯重要的著作之一,通过一家三代人的遭遇,描述了工业革命给传统的乡村带来的巨大变化,同时以巨大的热情和深度,探索有关性的心理问题。《虹》刚刚出版就因内容“有伤风化”被批评乃至被封禁,直到1920年才以节选本的形式在英国发行,1949年首次全本发行。



《虹》被禁

 

1915年,在奥斯卡·王尔德的审判案发生二十年后,对待性道德与性表达方式的盛行态度主要还是维多利亚时代式的。这些态度与爱国主义的自以为是观结合在一起,试图成为战争的评判标准。与同时代的多数作家不同,劳伦斯拒绝拐弯抹角地讨论性问题。他坚持坦率地谈论同性恋、谈论女性的性欲问题,即便仅是承认这些话题的存在都会被认为令人不适。他采取了先知的立场,提出了以情感为基础的新型道德准则,将性爱情感作为小说表现的中心。他反对同时代人对于性与战争的态度,也因表达他的这类观点而饱受伤害。虽然有几位具有影响力的作家都支持劳伦斯并抵制审查制,但许多著名的文学人士都支持官方的观点,认为劳伦斯做得过火了。因为出版《虹》这部在主题与风格方面都注重感官享受的作品,梅休恩出版社不再被列入一般性出版社行列,而是进入了先锋派这一不确定的领域。


1915年4月,劳伦斯将《虹》交给出版商时便预料到出版这部作品的困难。他告诉品克:“我担心小说中有些部分是梅休恩不愿意出版的。但他必须全部出版。我可以删除一些句子和措辞,但我不想删去那些段落或是删掉很多页。”7月,出版商“不负众望”地提出了反对意见,劳伦斯将那些令人不快的措辞全部删去,但他坚持认为那些长一些的段落并不会令人不快,他拒绝对之做出修改。据品克概述,劳伦斯前前后后都对出版商提出的反对意见做出了理性回应,尽力满足他们的要求。


《D. H. 劳伦斯传》
守望者•传记
[美]杰弗里•迈耶斯 著 朱云 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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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梅休恩出版社非常自信地于1915年9月30日一版印刷了两千五百册《虹》,但还是遭到了那些注重道德说教的批评者的攻击,他们完全不懂劳伦斯取得的了不起的成就。10月23日左右,此时距小说首版已有三个星期,克莱门特·肖特强烈谴责了这部作品:“这些书页上表达的尽是各种形式的邪恶与暗示。”他还使用了威胁性口吻,将“家庭小说”(family fiction)视为理想标准,特别批评了劳伦斯在“羞耻”一章中负面地描写了厄秀拉对威妮弗雷德·英格的身体迷恋:“除非(出版商)认为女同性恋是家庭小说合适的主题,否则我可以想象他们会后悔冒险出版了这本书。”


此前一天(10月22日)的《星报》上,同样平庸的文人詹姆斯·道格拉斯甚至做出了比肖特更严厉的批评。他的书评将道德主义与爱国主义相结合,并将这二者等同。道格拉斯猛烈抨击劳伦斯“狡猾善辩”,(暗示奥斯卡·王尔德)有着“难以形容、难以置信的丑陋面”,他还称劳伦斯狡猾地“表达了不可言说之事,并暗示了难以言表之事”。更为险恶的是,他疾呼:“像《虹》这样的东西在战争期间没有存在的权利……那些正为自由而牺牲生命的年轻人都是道德之人。他们鲜活地驳斥了《虹》当中那种对生命的不敬与否定。他们所牺牲的生命是高尚的,不是这部小说里匍匐在地、卑躬屈膝的生命。”


肖特与道格拉斯的书评以及国家清廉联盟[National Purity League,该联盟的法律顾问是英国皇室法律顾问赫伯特·马斯科特(Herbert Muskett),他代理警务处处长出庭]的投诉,激发法庭依据1857年《淫秽出版物法令》起诉了《虹》。该法令的初衷是禁止在伦敦售卖淫秽作品。这条源自维多利亚中期的过时法令规定,一个普通市民仅仅是抱怨某部作品有伤风化,这就足以封禁一本书。虽然梅休恩已于审判日前十日的11月3日将《虹》的所有书册上交,劳伦斯却从未收到过任何通告。他对他的书被没收一无所知,直到诉讼结束,小说家兼评论家沃尔特·莱昂内尔·乔治告知他,他才知道。


赫伯特·马斯科特11月13日在法庭上起诉《虹》。他援引肖特与道格拉斯的书评,用一种厌恶艺术的讥讽态度描述:这本书的“全篇有大量用语言包装的淫秽想法、观点、行为,他认为小说的语言某种程度上可视为艺术与才智的成就”。六十七岁的法官约翰·迪金森爵士的儿子刚在战争中阵亡,他赞同说,“他还从没有读过像这般不堪入目的书……这是完完全全的淫秽之书,任何语言都无法描述这样的书”。许多记者到庭并报道了该案件。《每日电讯报》报道诉讼案时发现,出版商会的两名成员特别阅读了“羞耻”一章,“并没有提及该章所暗示的(女同性恋问题)”。梅休恩出版社与劳伦斯都没有派代理人出庭。



阿尔杰农·梅休恩竭力要保护出版社的好名声,并想要以最可能轻的处罚规避这一案件,他卑躬屈膝地道了歉,默然接受了对《虹》的封禁。他既没有花费力气去维护这部小说,也没有保护作者的利益,还表示他懊悔出版了这部小说。约翰·迪金森爵士指令剩余的1011册书全部销毁,要求被告人支付十几尼的诉讼费用。劳伦斯后来略带夸张地回忆说:“梅休恩出版了那本书,他因出版了一本色情文学而被传讯时,几乎是在法官面前痛哭。他说他不知道他之前一直处理的是这样肮脏的东西,他没读过这部作品,都是他的读者出的馊主意——认罪!认罪!(我有罪!)这位被封爵的绅士此时痛哭不已。”但《虹》并没有遭到法律禁止。出版商主动将已出版的书册交给了警方,警方则依据针对“羞耻”一章内容的投诉销毁了所有书册。阿尔杰农·梅休恩绅士派头的悔罪态度很成功,因为他避免了被处罚金,还将所有的罪责推到了劳伦斯身上。第二年,他被封为准男爵。


1916年5月,劳伦斯以前的朋友埃兹拉·庞德——(1914年7月)他的诗被禁止出现在温德姆·刘易斯的《爆炸》上——写信给友人说,封禁《虹》导致了印刷商的恐慌,形成了审查压制的态势。即便是宽容的庞德都认为劳伦斯的小说在性方面写得太直白,他还极度错误地相信,劳伦斯描写那些性爱场景是为了获得商业上的收益。庞德还引用了J.B.品克的话,说如果梅休恩或者劳伦斯本人曾为这本小说辩护,那它就不可能遭禁,因为内政部已经决议不针对这本书起诉。


劳伦斯自然因为梅休恩的背叛,因为没有听证便对他进行宣判的不公正诉讼,以及这些给他带来的痛苦而恼火。在他带有预知性的一份公开谴责中,他诅咒“他们所有人,诅咒他们的肉体与灵魂,诅咒他们的根、枝丫、树叶沉入永恒的地狱”。作曲家弗雷德里克·戴留斯已给劳伦斯提供了他在佛罗里达的柑橘林村舍,这里很适合他用作拉纳尼姆的所在地。他也拿到了护照并订好了前往美国的行程。他此时将美国视作他未来的读者来源地。但11月中旬,他做出了对他有致命影响的决定,那就是推迟离开英国的时间,等待这起事件的进一步发展。


本文节选自《D.H. 劳伦斯传》文章有删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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